我院“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2008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08-07-06 00:00:00
7月3日,省教育厅公布了2008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我院参评的“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榜上有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8〕31号)要求,我院推荐院级实验示范中心“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参评2008年度福建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覆盖面广,已形成规模化的实验教学环境,具有网上开放教学、开放管理的条件;该中心在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管理模式、设备与环境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中做出了独特的、富有成效的、有积极示范推广意义的成果。中心与福建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国网络警察培训基地——厦门美亚柏科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等省内多家信息安全知名企业结成合作伙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