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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院长主持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2-11-16 00:00:00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公安部《关于修订公安类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我院于11月9日下午在院三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教学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陈勇院长、刘瑞榕副院长、薛峰副院长、院纪委陈培坚书记、教务处、各系部和实验中心负责人,会议由陈勇院长主持。
    会上,陈勇院长就学院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作了重要讲话,指出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是一致的,要紧密结合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培养对象分类、课程设置、学生就业、特色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6个因素开展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同时,陈勇院长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机构;二是要学习调研;三是要民主办学,广泛听取师生,包括毕业生的意见;四是要充分论证。刘瑞榕副院长要求各系部根据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规定和教学评估的要求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同时强调了修订工作的步骤、规范和方法。薛峰副院长和院纪委陈培坚书记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会议还对各系部深入贯彻落实“三个服务”办学理念,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综合警务改革,进一步开展教学改革进行了部署。(教务处黄小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