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4-03-14 00:00:00
请通过初审名单的考生于3月18日至3月19日(早上8:00-11:30,下午2:30-4:30)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科研成果、论文论著材料原件、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至我院行政楼302室、303室、304室领取准考证。材料不齐,未能按时提供材料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招聘考试地点:福建警察学院逸夫楼(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考试时间:3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人事处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