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春季福建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规定,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讲、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试讲
1、试讲时间安排
4月19上午:治安系犯罪学教学、社会学教学、交通管理教学、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系网络课程类教学、信息安全类课程教学、加密技术、密码学课程教学,刑事科学技术系公安图像技术教学、侦查系刑事侦查教学,刑罚执行系犯罪学教学、劳动改造与生产组织管理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两课教学,法律系行政法教学岗位。
4月19下午:公安管理系行政管理教学、信息化教学、行政伦理教学、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系软件类课程教学,基础课教学部英语教学、侦查系经济犯罪侦查教学,刑罚执行系监狱学基础理论、比较监狱学教学、安防技术专业教学、警察体育教学训练部警察体育教学岗位。
2、试讲要求
入围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结合所学专业自拟试讲课题内容,准备试讲教案(或做成课件),并打印一式七份,试讲时提供给考核组(教案不得署名)。试讲时间为20分钟,总分为100分。试讲合格线为70分。
3、试讲程序
(1)考生报到。参加试讲的考生请按试讲时间安排于19日上午7:30、下午1:30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至学院学术报告厅报到,工作人员将对其身份证件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试讲实施的方式。试讲由主考官主持,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讲课。
(3)试讲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试讲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评定分数。试讲的计分方法为: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考生的试讲成绩。
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当场向考生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要求
试讲成绩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程序
(1)考生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日上午7:30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至学院学术报告厅,工作人员将对其身份证件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的面试方法,由面试考官小组的主考官按照设计的题本,规范化地向应试者提问,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逐一进行答辩。
(3)面试成绩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评定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当场向考生公布。
福建警察学院组织部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