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6-09-06 00:00:00
公安部纪委、政治部近日下发了《关于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三名学生涉嫌贩毒犯罪的通报》(公政治[2007]665号),通报要求以此案件为典型,在全国公安院校集中开展一次学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根据公安部文件精神和省公安厅纪委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开展学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整顿的目的
教育学生充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增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公安机关和学院的各项纪律;切实贯彻公安院校“政治建校、从严治校”的方针,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明确责任,形成学生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加强学生管理队伍和制度化建设;落实学生警务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素质,促进学风建设。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提高认识(从现在起—1月23日)
1、全院各部门特别是学生管理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制度条例,学习借鉴兄弟院校学生管理的成功经验,拟定新学期学生工作思路。
2、各设专业系要召开全系教师、干部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进行认真讨论,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同时进一步强调公安院校“政治建校、从严治校”方针,强化警察意识和学生管理责任意识,发挥整体力量,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把对学生教育管理的认识统一到“理想信念、群众观念、法治意识、职业道德”四项教育活动中来。
3、各设专业系要召开学生大会,动员和部署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本学期末最后一周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学生大队以学生区队为单位,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有关文件,通报学院近期少数学生不假外出、上课时间进入校外营业性网吧等违纪事件及学院的处分决定。
4、要根据学期末学生工作特点,重点抓好学风、考试纪律,要求学生诚信考试,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对学生考试“零作弊”的大队,学院按《优秀学生大队综合考核、奖励暂行规定》给予加分。
5、在学生寒假离校前和留校期间,要做好寒假安全和遵纪守法等各项教育管理工作,使学生度过一个遵纪守法、安全文明的寒假。
6、各设专业系要根据学院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从基础性和突出性的问题入手,形成学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方案。
(二)查摆问题,分析原因(2月23日—3月8日)
1、各设专业系、学生大队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学院新近出台的《优秀学生大队综合考核、奖励暂行规定》以及新修订的《福建警察学院学生手册》,进一步明确学院的各项纪律规定。
2、各设专业系、学生大队要认真对照文件精神和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制度条例,查摆本系、本大队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和纪律作风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学生查摆的重点是:是否不假外出到公共娱乐场所玩耍或到餐馆喝酒,是否自觉遵守学院一日生活制度和学生管理的“五条禁令”。要求人人自查,分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查要写出书面材料。
3、学生各区队要召开一次以纪律作风为主题的班会,进行现身说法。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健全制度,落实整改 (3月9日—3月22日)
1、各设专业系、学生大队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明确责任。各学生大队与所在系、各设专业系与学院分别签定《学生警务化管理工作责任书》,严格贯彻执行学院学生管理的“五条禁令”,落实警务化管理的一日生活制度。
2、学院“优秀学生大队综合考核小组”要根据《优秀学生大队综合考核、奖励暂行规定》,细化各项考评办法,建立健全优秀学生大队考评体系。
3、学生处要建立全院学生大队《警务化一日生活管理通报》制度,直接通报违纪学生所在大队;对隐瞒或拖延不报的学生违纪事件,将直接通报其所在大队的领导。
4、学生如发生严重违纪事件,要进行倒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四)检查监督,巩固成果(3月23日—3月31日)
1、学院纪检部门要拓展监督职能,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效能的监督和责任的追究查处,防患于未然,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效率和责任心。
2、学院部门带班领导要确实负起责任,经常督促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院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每周的值班日志,对学生的纪律问题要在每周一的学院办公例会上通报。
3、学院学生警务督察队要建立流动巡查制度。各设专业系、学生大队领导要经常带领学生会纪检干部到公共娱乐场所、酒店等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使学生管理形式从静态转为动态,巩固教育整顿的成果。
三、加强教育整顿工作的领导
这次教育整顿工作由学院党委直接领导,由院纪委、学生处具体抓。全院各教学、教辅、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各设专业系、学生大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形成教育、管理、服务齐抓共管的格局。
政工人事部门要按照上级部门规定,考核引进和校内调整一部分干部充实专职学生管理干部队伍,要进一步规范教师到学生大队兼职的工作制度。要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干部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的培训,逐步推行学生对学生管理干部的评议制度,增强学生管理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要落实专兼职学生管理干部的相关待遇,关心其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各部门特别是学生管理职能部门要统筹安排好时间和工作,做到学生教育整顿和教学管理两不误。
中共福建警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