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6-09-06 00:00:00
(讨论意见稿) | ||||||||||||||||||||||||||||||||||
各部门: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和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安排,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建立学院内务检查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警容风纪。包括着装、仪容、仪表举止、礼节等。 2.内务管理。包括内务整洁,宿舍、环境卫生,落实一日生活制度等情况。 3.考勤情况。包括请销假、迟到早退以及参加全校性活动等情况。 4.车辆管理。包括违章停车、超速行驶等。 5.其他影响校容校貌、文化宣传、安全稳定问题。 二、检查方式。 成立校风校纪检查组,检查人员佩戴工作标志牌。每周检查一次,每月在学院行政工作例会上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将由学院发文通报。 三、检查对象。 以检查教职工为主,学生、干训学员为辅,兼顾学院公共场所、办公区域、学员宿舍。 四、检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或节假日前后,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各检查组每周开展一次检查,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每月对检查组成员作一次安排。 五、几点要求 1.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福建警察学院内务检查情况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落实具体处室、个人,对好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或批评意见。 2.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每月情况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并抄送组织部门。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或个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批评教育。 3.组织部应将考评结果与年终、期终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相结合,充分应用考评结果。
附件:1.《福建警察学院内务检查情况记录表》 2.《福建警察学院校风校纪检查组分组名单》
福建警察学院 2015年9月23日
附件1: 福建警察学院内务检查记录表
检查组组长: 成员:
检查日期: 附件2: 福建警察学院校风校纪检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林 强 组员:江嗣满、庄伟冠 第二组 组长:何继芳 组员:黄利生、黄建标 第三组 组长:张滨乡 组员:林 军、潘燕星 第四组 组长:蓝 峰 组员:黄雨青、柯臻伟 第五组 组长:林佑达 组员:胡向东、唐建云 第六组 组长:杨建树 组员:林 汉、叶孝生 第七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李 松、江 桢 第八组 组长:马健明 组员:范谋德、林登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