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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内务检查制度的通知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16-09-06 00:00:00

(讨论意见稿)

 

 

各部门: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和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安排,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建立学院内务检查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警容风纪。包括着装、仪容、仪表举止、礼节等。

2.内务管理。包括内务整洁,宿舍、环境卫生,落实一日生活制度等情况。

3.考勤情况。包括请销假、迟到早退以及参加全校性活动等情况。

4.车辆管理。包括违章停车、超速行驶等。

5.其他影响校容校貌、文化宣传、安全稳定问题。

二、检查方式。

成立校风校纪检查组,检查人员佩戴工作标志牌。每周检查一次,每月在学院行政工作例会上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将由学院发文通报。

三、检查对象。

以检查教职工为主,学生、干训学员为辅,兼顾学院公共场所、办公区域、学员宿舍。

四、检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或节假日前后,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各检查组每周开展一次检查,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每月对检查组成员作一次安排。

五、几点要求

1.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福建警察学院内务检查情况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落实具体处室、个人,对好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或批评意见。

2.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每月情况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并抄送组织部门。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或个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批评教育。

3.组织部应将考评结果与年终、期终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相结合,充分应用考评结果。

 

附件:1.《福建警察学院内务检查情况记录表》

2.《福建警察学院校风校纪检查组分组名单》

 

                                 福建警察学院

                                             2015年9月23日

 

附件1:

福建警察学院内务检查记录表

 

检查组组长:                     成员:

项目

具体内容

具体情况(系部、处室,人员)

警容

风纪

着装仪容

举止礼节

办公秩序

内务

卫生

一日生活制

内务卫生(整洁)

环境卫生

严格

考勤

请销假(旷工)

迟到早退

车辆管理

违章停车

超速行驶

校园管理

校容校貌

安全稳定

服务效率

检查日期:

附件2

福建警察学院校风校纪检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林      组员:江嗣满、庄伟冠

第二组

组长:何继芳    组员:黄利生、黄建标

第三组

组长:张滨乡    组员:林  军、潘燕星

第四组

组长:蓝      组员:黄雨青、柯臻伟

第五组

组长:林佑达    组员:胡向东、唐建云

第六组

组长:杨建树    组员:林  汉、叶孝生

第七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李  松、江  

第八组

组长:马健明    组员:范谋德、林登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