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12-28 11:09:55
请入围福建警察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1月2日上午8:30-11:30携相关材料至学院组织部(行政楼302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入围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供查验复核。如经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或无法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均由后一名人员递补面试。
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承诺书现场统一填写)。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警察学院组织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面试将于2018年1月6日举行,招聘工作后续事项请关注福建警察学院人才招聘栏目。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面试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