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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警察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21-09-13 07:00:27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省委巡视二组对福建警察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1年1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推进,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学院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学院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站位“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全面整改、普遍整改、全方位整改,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强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学院党委十分珍惜巡视成果,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机遇。巡视反馈会后,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有关巡视整改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巡视二组游美萍、邱天华同志有关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吃透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月26日,学院召开2020年度党委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省委巡视二组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条逐项细照细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月22日,印发《福建警察学院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成立以党委书记游晔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巡视整改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整改事项。同时,按照专项整改行动的要求,学院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也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组,制定了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扎实做好专项整改工作。2月23日,学院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对巡视整改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动员部署。在学院党委的统筹安排下,学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各级党组织坚持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查推进,注重整改实效。学院党委根据整改任务清单,实行对账整改,先后召开12次党委会议,3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巡视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周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周例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抓好整改工作。同时,院纪委(督察组)全面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合力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细落深落实。在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的基础上,学院党委始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改与重点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不断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仍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对抓好思政课程谋划不够、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思政课程建设谋划不够方面问题,提高思想认识。二是3月4日由学院副院长胡宝珍带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制定建设方案,供学院党委研究决策。三是根据调研结果,3月17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学效果提升计划》,重点采取推广教改成果、拓展课程序列、开展红色资源研究、规划教辅编撰、建构教学支撑、加强忠诚教育等措施,推进思政课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福建实际紧密结合,增强思政课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对标《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研究制定了《福建警察学院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与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社会服务与社会影响、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等5个方面明确学院领导、各部门工作责任,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四是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始,通过拆班、增加任课教师等方法,严格以教学班人数不超过100人为限安排教学。

(2)关于“对抓好课程思政谋划不够、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福建警察学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福建警察学院课程思政检查评价办法(试行)》,将课程思政检查评价列入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将刚性约束落到实处。二是3月15日至25日,对各系部开展了教案整改提升专项检查和听评课活动,完成课程思政督导活动,同时将督导活动与课程思政竞赛初赛、课程思政研讨等活动相结合,让教师真正理解课程思政入课堂的深刻内涵。三是寒假期间1月30日至2月28日,组织全体专任教师开展了课程思政专项学习培训,各系部教师对照培训讲座内容,结合授课课程,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修订完善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教案),并提交所在教研室。四是结合寒假期间开展的课程思政专项学习培训,各教学系部、教研室组织教师于3月1日线上开学前开展了课程思政集体研讨备课,通过培训和集体备课,提升了我院教师课程思政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教师在落实课程思政过程中避免思政元素植入碎片化、肤浅化。五是坚持以赛促教促改,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的通知》要求,各系部于3月31日前均完成初赛并推荐了参加决赛的教师,提交了初赛活动总结材料。

 2.关于“推动学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3)关于“未能抓住机遇,用足用好上级扶持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院明确将“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作为“十四五”期间办学“三大目标”之一,列入到发展规划中,目前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省公安厅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并报备省教育厅,印发学院各部门实施。3月24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制定《学院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实施方案》,明确创建重点任务,全面部署开展创建工作。二是2020年12月10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正式成立硕士授予单位培育建设专班和人才引进专班;2021年3月24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制定《福建警察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培育点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及建设任务分解,下发各部门予以落实。三是3月24日学院党委会上,申硕工作专班就硕士授予单位培育建设情况作了专门汇报,会议明确学院未来将集中精力培育建设警务硕士授权点,将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警察战术系、计算机与信息安全管理系的公安类专业纳入警务硕士领域,开展培育建设。

(4)关于“科研薄弱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破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福建警察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确立的五年奋斗目标和任务,经过深入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编制完成《福建警察学院“十四五”科研工作规划(2021-2025年)》。二是完成《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学院教师工作考核办法》修订,适当提高教师科研业绩考核要求,将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咨政报告获省级以上政府机构采纳、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等列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考核的主要条件之一,同时提高科研奖励标准与奖励力度,同步激发我院公务员身份教师与事业编制教师的科研热情。三是1月13日,举办第二期“博士沙龙”,院长刘瑞榕出席活动,各学科带头人、博士教师与科研处相关人员参加活动;3月18日,邀请《福建论坛》执行总编辑、博士生导师管宁教授来我院作《漫谈高水平论文写作》专题讲座,各系部老师踊跃参加;4月2日,邀请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孙亚夫到我院开设专题讲座;4月10日,召开福建省法学会侦查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侦查学术研讨会。四是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科研经费投入由往年的年均不足百万增加到2020年的600多万,实现数倍增长;同时,积极拓宽科研经费筹措渠道,努力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的支持,目前我院正向省财政厅积极争取省直单位科研专项资金项目,向省委宣传部争取将公安方面研究课题列入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向省公安厅争取建立公安方面课题申报机制。五是加强国家级项目申报服务,向省社科规划办多争取到4项国家社科项目申报指标,上报国家社科规划办7项;为提高立项成功率,特邀3位资深专家对我院教师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并为每份申请书提出具体修改建议,聘请7位申报项目领域的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目前评审工作与相应申报工作均已完成。六是3月1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关于表彰2019-2020学年科研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对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与咨政报告获省级以上政府机构采纳等科研成果进行奖励。七是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自2021年1月以来,组织申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5批次,申报人员61人次。

(5)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4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制定《福建警察学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二是2020年12月10日成立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专班,抽调人员专门负责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完成《福建警察学院博士人才引进暂行规定》修订。三是加大人才引进经费保障力度,在《福建警察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方案》中设立人才引进补助费1000万,人才引进工作经费30万。四是制定2021年人才引进计划,本年度计划引进22名博士、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目前进人计划已经省公安厅审批通过,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五是加大宣传力度,2020年11月、2021年3月分别组织召开博士见面会,2021年3月利用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博士引进公告进行网络宣传,2021年4月分别赴成都、武汉参加硕博专场招聘会,2021年4月11日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2021年博士选调生见面对接会,进一步加大引进政策和岗位需求宣传,重点引进高层次高学历尤其是学科专业建设的急需人才。六是制定《福建警察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福建警察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

 3.关于“深化考核激励机制改革力度不足”的问题

(6)关于“职称评聘办法未与时俱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完成《福建警察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福建警察学院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福建警察学院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福建警察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等4份文件修订,结合学院申硕工作需要,围绕我院教师工作六个主要方面内容,按照“教学、科研工作打通不封顶”的思路,重构教师考核和评价体系,提高教师考核和聘任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7)关于“业绩考核要求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2021年3月,学院党委书记游晔、院长刘瑞榕分别带队赴闽江学院、福建江夏学院进行考察调研,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详细了解两校的经验做法,经认真梳理归纳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完成《福建警察学院教师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提高业绩考核标准,加大教研科研业绩权重。

(8)关于“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福建警察学院教师工作考核办法》修订,考核办法明确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量化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事业身份教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挂钩,公务员身份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其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出台相关制度,“设立超工作量奖”,完成对2019、2020年学院超工作量奖的统计、汇总,对2019年、2020年超额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公务员身份教师进行奖励。三是对2021年度学院绩效工资总额度进行测算,年内拟增加事业编制人员超工作量奖额度3万元,相应提高奖励标准;增加业绩突出奖额度20万元,用于奖励在申硕等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制度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福建警察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福建警察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阵地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落实专题学习、分析研判、督导检查、定期通报、专项报告等工作制度的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二是1月15日举办宣传思想工作培训班,召开新学期第一次学管联席会议,组织各部门通讯员、各级党组织宣传员、各大队学管干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新媒体管理有关规定,统一思想、厘清思路。三是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福建警察学院党委意识形态专项督察工作方案》,从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责任制落实、阵地建设管理、重点领域监管等四个方面,明确18个重点督察项目以及督查方式,形成专项督察的长效机制。3月15日至31日,由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牵头成立3个督察小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审核专题报告、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学院各级党组织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四是学院党委成立核查组,对各党总支提交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进行严格核查。根据核查结果,3月11日学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院党委主动认领问题,院宣传部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在会上作自我检讨,对专题报告存在“表述泛泛而谈、内容空洞”等不规范问题的党总支进行通报,对专题报告出现“穿越”问题的侦查系党总支、计算机系党总支、法律系党总支进行通报批评。

(10)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一会一报”执行不到位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修订《福建警察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理顺“一会一报”审批流程,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实行分级分类、由宣传部统一归口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三是全面梳理学院各项媒体管理规定,修订《福建警察学院网络社交媒体使用管理规定》。四是3月18日至25日,开展联络群、政务新媒体、应用程序、网站(网页)专项清理整治,逐一列出清单,全面摸清底数,注销部分长期不使用、由学生管理的QQ群、微信群;对各级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管理,注销12个学生大队微信公众号,信息归口到8个党总支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级政务新媒体向学院提交“三审三校”程序表。五是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通报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不够严格等问题,对《福建警察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进行再学习再部署再落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1)关于“主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5日组织召开2021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学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二是制定《2021年福建警察学院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安排》,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部门,确保主体责任抓具体、具体抓、抓在实处。三是制定《福建警察学院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将开展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纳入学院总体工作计划,每年常态化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四是制定《2020年度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实地检查走访、个别访谈、查看资料台账等方式,对学院基层党组织落实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检查结果向学院党委报告,并通报各级党组织,推动立整立改。

(12)关于“内控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0日,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学院办公室增设审计科,负责学院审计工作,核定编制2名,所需人员编制从学院内部调剂。二是编制完成《学院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三是3月初启动零星工程审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厦门仲大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学院2017-2020年度5万元以内的153个零星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13)关于“监督责任弱化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纪委书记主持学院纪委工作,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外的其他事务。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学院公房管理等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将纪委书记调整出公房管理、国际执法培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八个领导小组,促进纪委把工作重心真正聚焦到纪检主业上去。

针对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3月15日,制定《福建警察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拓宽发现问题线索工作方案》,通过拓宽来源渠道、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协调机制等方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3月13日至16日,以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为契机,组织由院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的专项检查组,重点围绕校园安全保卫和警务化管理、重点部位疫情防控保障以及学生返校复学等三个方面内容,全面细致地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2个,以实战进一步锤炼了纪检监察干部。3月23日至25日,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组织由院纪委书记带队的专项督查组,重点围绕是否真改实改、是否打折扣、是否搞变通等情况深入开展检查,发现责任部门推进不力的项目14个,督促建立完善各类制度、规划20余项。三是制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考察调研、个人自学、跟班锻炼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2021年3月起,纪检监察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业务学习工作机制,确定每周一组织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问题

(14)关于“个别项目招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原国资处处长(已退休)、经办人作出情况说明,分别由学院分管领导、国资处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3月18日,修订印发《福建警察学院招标采购内控制度》,要求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需经学院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后,由需求部门负责人、采购小组成员(至少一人),对合同核心标的、金额、合同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与招标文件、会议纪要内容是否相符等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合同纸质文本首页右上角签字,方可提交学院办公室按规定签章。

(15)关于“有的资产管理存在盲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学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现已完成并形成资产清点盘查报告。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检查,今后每两年学院将对各部门使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盘点,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部门固定资产状况;每一年对全院部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一次抽查,推进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已收回学院店面承租户转租的西大门原公交公司休息室,并追缴租金4.5万元。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6)关于“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制定《福建警察学院疫情特殊情况学生就餐应急预案》,增加套餐供应方式,提供A、B套餐,饭菜量可大可小,以便师生自选,实现精准供餐,及时调整菜品,减少食物浪费。二是3月13日,新学期开学后,后勤保障处会同各学生大队老师、学生督察队等,加强日常就餐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餐盘回收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发现存在浪费现象的学生进行提醒或警告,确保“厉行节约”工作落实到位,形成节俭节约新风尚。

(17)关于“解决师生诉求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1日,分管院领导陈万发对后勤保障处、物业负责人进行一次约谈,要求物业进一步落实维修时效职责,项目主管人员要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合同规定落实各项服务内容,针对存在的维修不及时问题进行承诺并限期整改。二是3月1日,后勤保障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解决师生诉求不够及时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要求落实校园环境、楼宇的日常巡查,主动发现问题。三是学院通过易班权益维护平台,建立学生权益维护机制,确保及时回应学生诉求;后勤保障处自2020年11月18日开始启用易班报修,已使维修跟踪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四是制定《福建警察学院物业维修服务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办法》,加强学院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及时解决师生在零星维修方面的诉求,切实做到工作日每日跟踪维修情况,确保维修时效。五是后勤保障处联合学工处,在开学第一周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跟踪落实整改到位。

(18)关于“检查学习效果的方式方法简单生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学院党建工作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对党建工作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工,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二是督促教务处党支部立行立改,立即停止积分截图发到工作群的做法,采取其他合适的方式方法督促党员加强学习,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情况报告,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院党委会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9)关于“党委会有时参会人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委书记游晔在2020年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避免今后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学院相关议事规则,增加会议及议题合规性审查程序,会前由办公室把关参会人数和会议议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未达规定人数要求不得召开党委会。

(20)关于“有的‘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委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长刘瑞榕在2020年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深刻反醒,避免类似事情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落实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前议题、参会人员等合规性审查。

 2.关于“破解教职工‘双轨制’管理难题不力”的问题

(21)关于“干部成长偏慢,岗位空缺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29日,学院主要领导专题向副省长、公安厅长田湘利汇报了学院干部选任情况,建议省公安厅调整学院干部管理权限,减少请示环节,缩短选任周期。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学院干部管理权限,印发了《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调整福建警察学院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闽公综〔2021〕28号),对学院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二是3月17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启动干部选任工作,并向省公安厅报送了《关于建议启动警察学院内设机构正职干部选任工作的请示》;制定了《福建警察学院内设教学机构副职选任工作方案》,并于3月中旬开展学院内设教学机构5名副职选任工作;计划完成处级选任后启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

(2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赴江夏学院等我省新建本科高校调研、召开座谈会、电话了解外省公安院校做法、资料研究等方式,于2月底形成《关于学院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并经学院党委审议。二是4月1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制定《福建警察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5)》。三是在《福建警察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5)》中提出加大发现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在《福建警察学院内设教学机构副职选任工作方案》中规定,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注重提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

 3.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足”的问题

(23)关于“抓党建的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7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制定《学院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并印发各部门实施;3月24日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印发《学院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学院实际,紧扣今年党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从五大方面27条部署推进党建工作,把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学院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二是督促各系党总支根据《学院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制定本学期党建工作计划。三是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印发《关于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部门及党支部的通知》,院领导每人确定1个基层党支部作为联系点,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

(24)关于“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新引进博士入党意愿不强的问题,3月底前,各党支部书记对非党员博士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非党员博士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针对对预备党员跟踪培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各系党总支已于3月底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预备党员跟踪培养预警机制》和《预备党员教育培养计划》,发挥入党介绍人的政治引领和培养作用;二是各基层党组织已于4月1日前完成制定2020年—2021年驻地外的现场教学活动方案和2021年上半年的党性锻炼主题实践活动计划,学院将于年底结合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检查,对主题党日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17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启动干部选任工作,并向省公安厅报送了《关于建议启动警察学院内设机构正职干部选任工作的请示》,待省公安厅同意后,将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尽快配齐各系党总支书记。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26)关于“有的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空缺的问题,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会研究学院干部管理权限调整事宜,并印发了《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调整福建警察学院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闽公综〔2021〕28号),对学院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学院已于3月中旬启动干部选任工作。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学院制定了《福建警察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5名干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学院目前管理的403名在职教职工档案进行重新梳理,对19名新进人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对已进行专项审核的教职工“三龄两历”信息进行重审,对不规范的档案进行查核完善。截至2021年3月底,补充完善了61名处级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对209名公务员身份干部补充任职文418份;对在编教职工补充干部履历表33份,工资审批表403份,年度考核登记表403份,干部任免审批表19份。

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3月1日组织全院教职工专题学习出国(境)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签署了个人承诺书,对未按规定在回国后10天内上缴因私证件的9名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27)关于“有的整改措施实际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试行)》实际未修订的问题,一是3月10日院长刘瑞榕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要求其作出深刻反省,引以为戒,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坚持立行立改,于2020年10月28日将新修订的《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印发各部门执行。

2.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需持续推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教学管理和科研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教务处、科研处对照《福建警察学院党委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福建警察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福建警察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二是重新制定《科研处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案》《教务处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加快整改进度。

针对个别系部师生比例不合理的问题,通过制定实施《福建警察学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福建警察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5)》及开展人才引进工作,逐步解决个别系部师生比例不合理问题。2021年计划引进22名博士、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目前进人计划已报省公安厅审批通过,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针对思政育人效果有待提高的问题,学院切实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协同推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全面增强思政教育效果,出台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学效果提升计划》和《学院课程思政检查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思政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大力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制定《福建警察学院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与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社会服务与社会影响、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等5个方面明确学院领导、各部门工作责任,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巡视福建警察学院党委期间,向福建警察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福建警察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结;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提醒谈话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对照《福建警察学院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学院已完成全部28个问题整改任务。

五、下一步巡视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福建警察学院党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距离省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需要长期整改的工作,还要长抓不懈、持续推进。下一步,学院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省委巡视二组的整改要求,认真对照学院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化巡视整改落实,巩固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管党治警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牢,认真剖析提炼巡视反馈意见中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做到标本兼治、防微杜渐,善用巡视整改成果,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一改到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政治督察、教育整顿、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传承和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对工作应付了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以巡视整改成效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能力水平。

三是突出常态长效,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对集中整改阶段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的作用;对在整改期间发现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机制,参照巡视整改做法,该完善的尽快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对需要长效推进的整改项目,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推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四是聚焦巩固提升,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学院事业迈上新台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把巡视整改贯穿到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忠诚育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事业发展,全力抓好“创建全国重点公安院校、申办警务硕士授权点、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三大重点目标落实,破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为使学院成为区位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符合实战需要的全国重点公安院校和福建公安智库而不懈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422350;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办公室;电子邮箱bgs83422350@fjpsc.edu.cn 。

 

 

 中共福建警察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