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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赠天安门国旗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25-09-26 14: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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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向我院赠送天安门国旗仪式在京举行。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姚辉,学院副院长杨建树出席仪式。

赠旗仪式上,姚辉副主任代表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向我院赠予天安门国旗,杨建树副院长代表我院接受赠予。双方共同签署了天安门国旗赠予协议。

姚辉副主任就国旗保管使用提出工作要求,强调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和权威,每一面在天安门广场升挂过的国旗都具有唯一性,十分珍贵,接收方务必保管好、展陈好、使用好,充分发挥国旗爱国主义教育载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师生爱国热情和报国信念。

杨建树副院长代表我院全体师生对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的信任和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介绍了学院办学历史和建设发展情况。他指出,获赠这面在我院校庆日升起的国旗,对学院师生具有特殊的纪念和教育意义。我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保管好、展陈好、使用好这面珍贵的国旗,让国旗精神在新时代公安教育事业中绽放新的光芒,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更多可堪大用、勇担重任的忠诚卫士。

我院获赠的国旗编号为2014-0135号,旗长5米、高3.3米,整幅旗面无拼接,五颗星采用人工丝网印染工艺,缝制工艺非常特殊。

天安门广场管理处处长王彦荣、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刘宗和,学院宣传部部长黄伟、后勤保障处副处长林廉锐等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