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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制度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25-10-20 08:20:20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教师工作的领导,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完善党对高校教师工作领导的制度,准确把握新时期知识分子特点,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大教师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教师党支部三级联动的教师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建实建强党委教师工作部,选优配齐专职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水平。通过一系列完善体制机制的举措,引导广大教师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成为“大先生”,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加强高校党委对教师工作的领导

1.强化党委统一领导。高校党委要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高校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教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履职尽责、狠抓落实。

2.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高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及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人事、教学、科研、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学校要理顺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与其他现有工作机构间的运行关系和职能划分。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代表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的职能,统筹协调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发挥党委教师工作部作用

3.制定制度规范和工作规划。牵头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学校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划等,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分工。

4.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体系建设,注重运用新技术手段,强化思想引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使之成为全体教师的共同价值追求。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使教师做到应知应会并转化为行动自觉。强化教师法治教育,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历史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组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教师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

5.实施师德考核评价。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格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注重运用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项目申报和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资格。指导院(系)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评价,定期提交考核报告。

6.统筹开展教师激励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选树表彰优秀教师,讲好师德故事,发挥优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好教师节、教师入职、评优评先、教师荣休等重要节点活动,强化尊师教育,厚植师道文化。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强化权益保护,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协同完善教师发展体系,推动解决教师实际问题,增强教师的幸福感、获得感。

7.统筹师德违规惩处工作。协调学校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处理决定落实。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学校师德违规处理情况。对因严重师德违规问题撤销教师资格和违法犯罪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录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实行教育全行业禁入。

四、加强相关部门协同

8.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学校党委组织部要发挥教师党支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教师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党委统战部要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思想引领和团结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涉及党员教师违反党纪和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依纪依规进行查处,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人事人才部门要在教师管理中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考察落到实处,严把选聘考核关。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科研管理部门要抓好科研诚信教育,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做好学术不端问题查处。工会组织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加强教师身心关怀。其他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分工负责,共同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9.健全会商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例会、部门联席会、专题会等,传达上级关于教师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度规划、评奖评优、处理处分等重要事项,督促工作进展,交流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10.建立奖惩联动机制。涉及教师的各级各类荣誉表彰事前须由院(系)进行师德审核,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建立教师违规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及时共享线索信息。建立联合调查和处理机制,完善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师德处理的衔接。注重运用大数据等多种手段分析研判教师思想动态,建立师德电子档案,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

五、压实院(系)直接责任

11.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相融合。院(系)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贯彻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评价,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有针对性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要求,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体现在具体业务中,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拟聘新任教师,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培养相融合。

12.压实院(系)主要负责人责任。院长(系主任)与院(系)党组织书记是院(系)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做好日常提醒和教育,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把握教师思想动态,排查问题隐患,重视教师身心健康,关心和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要统筹资源,加强教师思想引导、培训培养、发展咨询、实践锻炼等工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

13.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广大师生的作用,做好发展教师党员工作,重点加强对青年教师、海外归国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党员担任院(系)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考评作为党支部发挥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在教师成长和管理各环节发挥政治和师德双把关作用。

六、强化工作保障

14.配齐建强工作力量。优化工作机构设置,有条件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的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原则上应作为党委部门单独设置,确需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的,应明确职责分工。要选优配齐党委教师工作部专职工作队伍,院(系)要明确分管教师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通过培训培养、课题研究、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

15.强化资源支撑保障。各高校要为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教师谈心谈话、团体辅导、交流研讨等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场地。

16.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学校要将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院(系)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作为校内巡视巡察的重要观测点。教育部将直属高校抓落实情况作为高校党委和领导人员政治能力提升的重要指标,通过在部党组常规巡视中继续嵌入开展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对履责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问责。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坚持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

  ——坚持聚焦重点。围绕重点内容,针对突出问题,强化各地各部门的领导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引导家庭、社会协同配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继承创新。传承中华优秀师道传统,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师德师风建设经验,适应新时代变化,加强创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3.总体目标。经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师道尊严进一步提振。全社会对教师职业认同度加深,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显著提高,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4.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依托高水平高校建设一批教育基地,同时统筹党校(行政学院)资源,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使广大教师更好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清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5.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体现到学校管理及校园文化建设各环节,进一步凝聚起师生员工思想共识,使之成为共同价值追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科技创新文化,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身教重于言教,引导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强化教育强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健全教师志愿服务制度,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厚植教育情怀。重视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增强工作针对性。

  6.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建强教师党支部,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建好党员教师队伍,使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重视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学校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等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结对联系等,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涉及教师利益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应征求教师党支部意见。

  三、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7.突出课堂育德,在教育教学中提升师德素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避免重教书轻育人倾向。加强对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的指导,通过老带新等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使其尽快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方法,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道德情操。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及教师生涯全过程,师范生必须修学师德教育课程,在职教师培训中要确保每学年有师德师风专题教育。

  8.突出典型树德,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大力宣传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综合运用授予荣誉、事迹报告、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手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组织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教学名师、最美教师等开展师德宣讲。鼓励各地各校采取实践反思、情景教学等形式,把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

  9.突出规则立德,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制订教师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体系。强化纪律建设,全面梳理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依法依规健全规范体系,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四、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

  10.严格招聘引进,把好教师队伍入口。规范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完善教师招聘和引进制度,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建立科学完备的标准、程序,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结合实际探索开展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测评,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高度重视从海外引进人才的全方位考察,提升人才引进质量。

  11.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教师反馈,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12.严格师德督导,建立多元监督体系。完善多方广泛参与、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加强政府督导,将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测评内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多发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学校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将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13.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推动地方和高校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规范,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针对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以及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开展集中治理。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建立并共享有关违法信息库,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

  五、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

  14.强化地位提升,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制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充分听取教师代表意见。各地重要节庆日活动,邀请优秀教师代表参加。做好优秀教师表彰奖励,依法依规在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教师中开展“人民教育家”荣誉称号评选授予工作,健全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多元的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完善表彰奖励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确定荣誉获得者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对荣誉获得者后续支持服务。

  15.强化权利保护,维护教师职业尊严。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研究出台教师惩戒权办法。学校和相关部门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学校及教育部门应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支持。

  16.强化尊师教育,厚植校园师道文化。从幼儿园开始加强尊师教育,加快形成接续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推进尊师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通过尊师第一课、9月尊师主题月等形式,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结合实际统筹有关资源,因地制宜安排一线教师特别是长期从教教师进行疗休养,重点向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加强家庭教育,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敬教师创造发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学习教育。

  17.强化各方联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加强展现新时代教师风貌的影视文学作品创作,善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传递教师正能量,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教师优先”。鼓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等对教师实行优待。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或通过依法成立基金、设立项目等方式,支持教师提升能力素质、进行疗休养或予以奖励激励。

  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18.加强工作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校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高校要强化党委教师工作部建设,明确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其主要职责。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财政部门要坚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师德师风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加强工作支撑,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教师〔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校教师队伍,现就教师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明确、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党委书记和校长抓师德同责,是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院(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高校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发生师德失范行为,本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五、高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指定或设立专门组织负责,明确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等处理程序。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过程中,应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时当事各方均不应公开调查的有关内容。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核、申诉。对高校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要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

(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七、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八、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学校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说明,并引以为戒,进行自查自纠与落实整改。如有学校反复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分管校领导应向学校做出检讨,学校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督导下进行整改。

九、各地各校应当依据本意见制定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十、民办高校的劳动人事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遵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教 育 部            

                            2018年11月8日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师〔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时代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校内涵式发展,以强化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为关键,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2.目标任务。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高校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更加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高校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育人水平、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

  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

  3.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对高校的政治领导,增强高校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师作用。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统筹作用。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加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建设,配齐建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4.培育弘扬高尚师德。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通过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师生互动等形式,激发教师涵养师德的内生动力。强化高校教师“四史”教育,规范学时要求,在一定周期内做到全员全覆盖。建好师德基地,构建师德教育课程体系。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高校可举办教师入职、荣休仪式,设立以教书育人为导向的奖励,激励教师潜心育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出资奖励教师。支持地方和高校建立优秀教师库,挖掘典型,强化宣传感召。持续推出主题鲜明、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文学作品。

  5.强化师德考评落实。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注重运用师德考核结果。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须接受师德师风专题培训,达到一定学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上岗任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师德失范问题。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通报曝光机制,起到警示震慑作用。依托政法机关建立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等,建立教育行业从业限制制度。

  三、建设高校教师发展平台,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6.健全高校教师发展制度。高校要健全教师发展体系,完善教师发展培训制度、保障制度、激励制度和督导制度,营造有利于教师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环境。积极应对新科技对人才培养的挑战,提升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的能力。鼓励支持高校教师进行国内外访学研修,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继续实施高校青年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高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探索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将培训学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7.夯实高校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统筹教师研修、职业发展咨询、教育教学指导、学术发展、学习资源服务等职责,建实建强教师发展中心等平台,健全教师发展组织体系。高校要加强教师发展工作和人员专业化建设,加大教师发展的人员、资金、场地等资源投入,推动建设各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鼓励高校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高校专业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交流融合,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发挥教学名师和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完善现代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激发教师队伍创新活力

  8.完善高校教师聘用机制。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员聘用考试,简化进人程序。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办学实际需要,自主制定教师聘用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教师。不得将毕业院校、出国(境)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和论文、专利等作为限制性条件。严把高校教师选拔聘用入口关,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落到实处。建立新教师岗前培训与高校教师资格相衔接的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从国内外行业企业、专业组织等吸引优秀人才力度。按要求配齐配优建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社会实践经历作为聘用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的重要条件。研究出台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规范外籍教师管理。

  9.加快高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改革。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高校依法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灵活用人,统筹用好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学科研需求,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重要管理岗位倾斜。合理设置教职员岗位结构比例,加强职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岗位聘用改革,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

  10.强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多维度考评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等教学工作实绩。强化教学业绩和教书育人实效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把承担一定量的本(专)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11.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出台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评审、按岗聘任。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确定评审办法。不把出国(境)学习经历、专利数量和对论文的索引、收录、引用等指标要求作为限制性条件。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对承担国防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教师,探索引入贡献评价机制。完善职称评审程序,持续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

  12.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坚决扭转轻教学、轻育人等倾向,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弊病。规范高等学校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使用,避免SCI、SSCI、A&HCI、CSSCI等引文数据使用中的绝对化,坚决摒弃“以刊评文”,破除论文“SCI至上”。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探索长周期评价。注重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分级反馈机制。建立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和教师评价政策联动机制,优化、调整制约和影响教师考核评价政策落实的评价指标。

  13.建立健全教师兼职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高校教师在履行校内岗位职责、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可在校外兼职从事与本人学科密切相关、并能发挥其专业能力的工作。地方和高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兼职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合理兼职,坚决惩治教师兼职乱象。鼓励高校聘请校外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范遴选聘用程序,明确兼职教师的标准、责任、权利和工作要求,确保兼职教师具有较高的师德素养、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

  五、切实保障高校教师待遇,吸引稳定一流人才从教

  14.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扩大高校工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探索建立高校薪酬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健全完善高校工资水平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调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校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并向高层次人才密集、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较重的高校加大倾斜力度。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收入分配激励、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等政策规定。鼓励高校设立由第三方出资的讲席教授岗位。

  15.完善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高校内部分配自主权,高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向扎根教学一线、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向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国防科技等领域的教师倾斜。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承担命题监考任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生社团、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激励优秀教师承担继续教育的教学工作,将相关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将论文数、专利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直接挂钩,切实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

  六、优化完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

  16.优化人才引育体系。强化服务国家战略导向,加强人才体系顶层设计,发挥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引领作用,着力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规范人才引进,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做到“凡引必审”。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和高端智库建设,汇聚培养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名师。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鼓励高校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人才流动协商沟通机制,发挥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坚决杜绝违规引进人才,未经人才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在支持周期内离开相关单位和岗位的,取消人才称号及相应支持。

  17.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充分发挥好人才战略资源作用,坚持正确的人才使用导向,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各类人才“帽子”、人才称号回归荣誉、回归学术的本质,避免同类人才计划重复支持,以岗择人、按岗定酬,不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环境,为人才开展研究留出足够的探索时间和试错空间。严格人才聘后管理,强化对合同履行和作用发挥情况的考核。加强对人才的关怀和服务,切实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全力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培育高等教育事业生力军

  18.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支持。鼓励高校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数量,将博士后人员作为补充师资的重要来源。建立青年教师多元补充机制,大力吸引出国留学人员和外籍优秀青年人才。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和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鼓励高校对优秀青年人才破格晋升、大胆使用。根据学科特点确定青年教师评价考核周期,鼓励大胆创新、持续研究。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

  19.解决青年教师后顾之忧。地方和高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予以保障,同时,通过发展租赁住房、盘活挖掘校内存量资源、发放补助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鼓励采取多种办法提高青年教师待遇,确保青年教师将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上。鼓励高校与社会力量、政府合作举办幼儿园和中小学,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重视青年教师身心健康,关心关爱青年教师。

  八、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20.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作为高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教师工作、组织、宣传、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制度,定期听取教师意见和建议。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民办高校教师与公办高校教师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权利。强化督导考核,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高校巡视、“双一流”建设、教学科研评估范围,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优秀教师和工作典型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营造关心支持教师发展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2月24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486日)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创新,加快补齐教师队伍建设突出短板,强化高素质教师培养供给,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支撑。

  工作中要坚持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引导广大教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践行教师群体共同价值追求。坚持教育家精神培育涵养,融入教师培养、发展,构建日常浸润、项目赋能、平台支撑的教师发展良好生态。坚持教育家精神弘扬践行,贯穿教师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各环节,筑牢教育家精神践行主阵地。坚持教育家精神引领激励,建立完善教师标准体系,纳入教师管理评价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将教育家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经过35年努力,教育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呈现新风貌,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到2035年,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成为常态,教师地位巩固提高,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之一,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建立健全教师定期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统筹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等资源,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增进广大教师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党建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掌握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充分发挥教师、师范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注意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教师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引领。

  三、涵养高尚师德师风

  (三)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在教师聘用工作中严格考察把关。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准入、招聘引进、职称评聘、导师遴选、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各级组织人事和教育部门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与教育督导、重大人才工程评选、教育教学评估、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权点评估等挂钩。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高校院(系)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引导教师自律自强。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决抵制损害党中央权威、国家利益的言行;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自觉捍卫教师职业尊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形象得体、言行雅正。加强科研诚信与优良教风学风建设,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五)加强师德师风培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教师培养的必修课,作为教师教育和培训的重要任务,使广大教师把握其深刻内涵、做到知行合一。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开发教育家精神课程教材资源。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专题研修。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锻炼,引导教师在理论与实践中涵养高尚师德和教育家精神。

  (六)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师德违规行为,从严从重给予处理处分。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各地各高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系统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七)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大力支持师范院校建设,全面提升师范教育水平。坚持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第一职责,强化部属师范大学引领,大力支持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以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为引领,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院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优秀教师。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优化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深化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优化师范院校评估指标,改革师范类专业认证,支持师范专业招生实施提前批次录取,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师范院校普遍建立数学、科技、工程类教育中心,加强师范生科技史教育,提高科普传播能力。加大对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的支持力度。加强培养基本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加强英才教育师资培养。强化紧缺领域师资培养。

  (八)提高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将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作为教师教书育人的基础,贯穿教师发展全过程。推动相关高校优化课程设置,精选课程内容,夯实师范生坚实的学科基础。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强化学科素养提升,推动教师更新学科知识,紧跟学科发展。加强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培训,培育一批引领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改革的骨干。将高校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提升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教师站在学科前沿开展教学、科研,创新教学模式方法。适应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趋势,支持高校教师开展跨学科学习与研究,加强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九)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强化高层次教师培养,为幼儿园、小学重点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中学教师培养逐步实现以研究生层次为主。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强化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完善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提升。支持高水平大学与高等职业院校、企业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教师一体化培养培训,优化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动高校将博士后作为教师重要来源。健全高校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推动教师积极应对新技术变革,着眼未来培养人才。

  (十)优化教师管理和资源配置。完善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建立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适应小班化、个性化教学需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科学和体育美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配备,强化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配备管理。优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深入实施教育人才“组团式”支援帮扶计划、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乡村首席教师岗位计划等。建立健全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和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十一)营造教育家成长的良好环境。倡导教育家办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支持教师和校长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推进教师评价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现象,推进发展性评价。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人才工程引领,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突出教书育人导向,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充分发挥科学家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将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等相融汇,提升教书育人质量。

  五、加强教师权益保障

  (十二)加大各级各类教师待遇保障力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强化高中、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好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政策。研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工作合理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十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大力减轻教师负担,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中小学、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充分保证教师从事主责主业。

  六、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十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提高教师地位,支持和吸引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推进全社会涵养尊师文化,提振师道尊严,注重尊师教育,开展尊师活动,将尊师文化融入学生日常言行。发扬“传帮带”传统,通过教师入职、晋升、荣休等活动,浸润传承教育家精神。支持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尊师重教,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十五)加大教师荣誉表彰力度。加强对优秀教师激励奖励,完善相关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向乡村教师倾斜。

  (十六)创新开展教师宣传工作。宣传优秀教师典型。鼓励支持教育家精神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学术成果。强化教育、教师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推出更多讴歌优秀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文艺精品。用好新媒体等渠道,拓展教师宣传阵地。依托博物馆、展览馆和文化馆等,开展教育家精神主题展览。加强教师相关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激浊扬清、弘扬正气。

  (十七)讲好中国教育家故事。深入实施学风传承行动等活动,传播教育家思想、展现教育家风貌。将弘扬教育家精神纳入国际传播话语体系,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讲好中国教育家故事,传播中国教育声音,贡献中国教育智慧。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关键基础性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校了解教师情况,为广大教师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