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26-06-30 09:14:07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提升信访处置质效,经研究,现就我院停用信访举报电子邮箱及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原有信访举报邮箱(jw@fjpsc.edu、jwsj@fjpsc.edu)不再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事项。今后所有关于我院教职员工的信访举报统一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1. 来信举报:邮寄至福建警察学院纪检监察室;
2. 来访举报:前往福建警察学院纪检监察室行政楼218室现场反映;
3. 来电举报:通过福建警察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举报电话0591-83421360反映;
4. 网络举报: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2388官方举报平台反映。
请广大师生群众通过正规渠道理性如实反映问题,我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做好线索受理、审查调查等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群众合法的监督权利。
特此公告。
福建警察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