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26-07-13 05:13:10
树立正确政绩观,勇担新时代育人使命
一、主讲人简介
朱彬玲,女,1967年2月出生,福建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副主任、教授,202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5年起担任刑事科学技术教工党支部书记。她长期扎根公安教育一线,从事法化学检验技术教学、科研与司法鉴定工作,以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深厚的专业素养,践行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作为学科带头人,朱彬玲同志始终坚持“实战导向”的政绩观,将教学、科研与公安实战深度融合。她先后主持参加课题20余项,出版著作2本,发表论文40余篇,获授权专利12项、软著2项。她带领团队在禁毒科技领域攻坚克难,先后承担“福建省毒品犯罪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及省科技厅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实现了全国首创原位离子源应用于毛发中毒品快筛的技术突破,相关科研成果成功转化落地,累计实现成果转化金额逾4800万元。她撰写的13份咨询报告被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采纳,为我省破获毒品犯罪案件提供了精准有力的技术支撑。此外,她负责的联合国G75项目毒品检测实验室成功运行,被国家禁毒委誉为学院与公安实战合作的典范。
朱彬玲同志注重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作为国家一流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负责人、福建省应用型学科公安技术学科带头人,她积极推进教学改革,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5项,毕业生中已有34人次入选公安部入库专家。其个人先后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安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获评公安部教学名师、福建省新工科专家,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
二、文本讲稿
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党课的题目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勇担新时代育人使命”。政绩观,看似宏大,实则与我们每一位党员、每一位教师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它是我们干事创业的“指南针”,对于我们刑事科学技术系的教师党员而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一项严肃的政治要求,是我们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神圣使命的内在需要。
本次党课,我将围绕四个方面内容:第一,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最新论述,深刻领会其核心内涵;第二,结合高校教师,特别是我们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特点,探讨如何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第三,聚焦专业,探讨具体的实践路径;第四,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对照反思,明确努力方向。
第一部分: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涵
什么是正确的政绩观?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
政绩观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直接关系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为谁树政绩、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问题是我们干事创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着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与初心使命。
“为谁树政绩?”——答案是明确的:为人民。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就要求我们,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对于我们教师来说,“人民”具体体现在我们的学生身上,体现在社会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求上。我们的政绩,最终要看培养出的学生是否能服务人民、贡献社会。
“树什么样的政绩?”——总书记要求我们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意味着政绩不是空洞的口号,不是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更不是为了个人升迁的“数字游戏”。它必须是实实在在、惠及长远的。总书记特别提到,要处理好“显绩”和“潜绩”的关系,“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对于我们高校尤为重要。一篇高水平论文、一个重大科研项目是“显绩”,但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在课堂上播下的一颗思想的种子,在学生心中点燃的一盏理想的明灯,这种“润物无声”的“潜绩”,其价值更为深远。
“靠什么树政绩?”——靠的是党性,靠的是实干。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同时,业绩都是干出来的,这要求我们必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核心要义: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最鲜明的价值导向。总书记多次强调,“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作为公安院校的教师,我们的“民”,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公平、正义的期盼,就是公安实战一线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渴求。我们培养的学生,能否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坚强卫士,就是检验我们政绩最直接的标准。
精神境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正确政绩观的精神境界是“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功成不必在我”,是要求我们克服急功近利的心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功成必定有我”,则强调了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与担当,要求我们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苦干实干,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这对于我们从事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的教师来说,尤为契合。一项技术的突破、一批人才的成长,往往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我们要有“甘当人梯”的精神,为后来者铺路搭桥。
第二部分:躬身实践——高校教师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高校教师树立正确政绩观,体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这三大核心职能上。
根本任务:立德树人是最大政绩
总书记指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我们的政绩,绝不能简单等同于发表了多少篇SCI论文、拿到了多少科研经费。这些固然重要,但最终都要服务于“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我们必须坚决破除“五唯”顽疾,纠正“重科研轻教学、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一个学生在毕业后能坚守法治信仰,能在岗位上做出贡献,这才是我们教师最值得骄傲的“政绩”。
在科研上:秉持“面向真问题、服务新时代”导向
在科研上,我们要秉持“面向真问题、服务新时代”的导向。科研的价值在于解决问题。我们的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实验室里、锁在论文中。要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研究方向聚焦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科技兴警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上。对于我们刑事科学技术系而言,就是要研究如何应对新型网络犯罪、如何提升现场勘查效率、如何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击犯罪。只有产出能够真正服务实战、服务社会的“真学问”,我们的科研工作才有价值,我们的政绩才经得起检验。
在社会服务上:主动担当,拓展价值维度
在社会服务上,我们要主动担当,拓展价值维度。高校不是“象牙塔”。我们要主动走出校园,将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社会的能力。这包括参与地方立法咨询、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开展科普宣传等。每一次成功的技术服务,每一次有效的知识普及,都是我们服务人民、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体现。
第三部分:专业聚焦——刑事科学技术系教师的实践路径
作为刑事科学技术系的教师,我们的政绩观必须打上鲜明的“实战”烙印。我们培养的是未来的刑事技术骨干,我们的工作必须与公安实战紧密相连。
核心导向:坚持“实战导向”
核心导向是坚持“实战导向”,将“教、学、研、练、战”融为一体。我们的教学内容必须紧跟犯罪形势的发展和侦查手段的更新。不能仅仅传授书本上的陈旧知识,而要将最新的侦查理念、技术手段、典型案例融入教学全过程。我们要借鉴先进经验,推动虚拟仿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让学生在校期间就能接触真实的案件场景,提升实战能力。
实践体现:引导侦查、支撑诉讼、服务全局
我们的实践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引导侦查、支撑诉讼、服务全局。我们的科研成果能否为侦查工作提供新思路。我们的技术鉴定结论是否科学准确,能否成为法庭上的“铁证”。我们的研究视野能否更开阔,在公共卫生安全等更广阔的领域发挥专业优势?这些都是我们专业价值的最好体现。
第四部分:镜鉴自省——从正反案例中汲取力量
最后,我们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对照反思,从榜样身上汲取力量,从警示中筑牢底线。
正面榜样:学习实干与担当
我们要学习黄大年科学家精神,他放弃海外优越条件,归国报效,以身许国的报国之志。我们身边优秀党员潘东升,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他总是冲锋在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护群众安宁。他们潜心育人,服务社会,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把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和人民的需要之中。
反面警示:筑牢学术诚信与师德底线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科研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这些案例警示我们:政绩不是“造”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任何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行为,最终都会被揭穿,身败名裂。学术诚信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师德师风是教师的灵魂。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在影响着学生,必须坚守底线。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我们备课的每一个细节里,体现在指导学生的每一次耐心解答中,体现在攻克技术难题的每一个不眠之夜里。
作为刑事科学技术系的教师党员,我们肩负着为党和人民培养忠诚卫士的神圣使命。让我们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校准政绩观坐标,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追求,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服务实战”作为鲜明导向,不慕虚荣、不务虚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让我们一起努力,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创造出更多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为建设教育强国、平安中国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党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三、PPT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