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系教师应邀参加省厅治安巡警总队《福建省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会

供稿部门:     发布时间:2009-12-15 00:00:00


    12月5日,应福建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要求,我院熊一新院长组织朱敦军教授、张淑平副教授等为其起草的《福建省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提供修改意见。三位同志经过认真研究,为《福建省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了30多条意见,现已将意见报福建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尚未有反馈意见。(治安系供稿)